2008年7月1日星期二

公安“舆情”防范提示研判成为全民的治安“辞典”——贵州六月飞雪

今天最让我感动的一件事就是网易新闻上贵州省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公布瓮安事件真相一文的评论,翻了很多页,绝大多数人都在高喊真相,慈安人民则高喊公道。截图众网友的评论,也许这些高喊真相的呼声也很快就会看不到了!

一则貌似不相干的新闻:公安“舆情”防范提示研判成为全民的治安“辞典”

数据统计显示:市公安局的治安防范宣传和各类预警提示已经全面覆盖了全市——五大风景区、150余家大中型厂矿企业、200余家金融网点共设置《治安播报》固定宣传栏2178块,门岗门卫警方提示牌2600多个,在全市的社区、村街、企业、商业、机关、学校、公交车辆建立联动防范网点3000多个。

公安“舆情”防范提示研判是市公安局根据辖区的发案特点和规律,提示市民和企事业单位、重点部位和场所如何报警求助、怎样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防范。


以每周《治安播报》为主体的治安防范社会化工程,是我市警方进行涉警“舆情”研判的重要载体。由市公安局拍摄制作的电视节目每周《治安播报》创办于 2003年11月,它不仅在当地电视台和大中型企业内部闭路电视进行播出,在焦作的广场大屏幕、各路公交车、企业职工的通勤班车上、全市的13所大专院校以及各大宾馆电视屏幕上都能够看到《治安播报》。节目开办4年多来,剖析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典型案例380余个,传授防范常识3500余条,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之中增强了防范意识。据市刑事犯罪有奖举报中心统计,2007年以来,该中心就接到群众举报案件线索3812条,通过查证,破案1693起,抓获犯罪分子525人,其中,为全市命案侦破举报有效线索直接破案占80%以上,该中心共向举报群众支付奖金56万元。

近年来,涉警负面报道在新闻、网络媒体屡见不鲜,不仅降低了公众对警察的信任度,还给公安机关带来巨大的形象危机。为了有效避免涉警负面报道的出现,焦作市公安局建立涉警“舆情”研判应急处置机制,有效解决了困扰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


2007 年8月10日上午,焦作一网民因不服交警部门的处罚,在某网站论坛上发布了恶意诋毁民警的帖子,许多不明真相的网民跟贴发表评论,直接影响了警方的形象和声誉。该贴发布10分钟后,被焦作市公安局特邀的网络评论员发现,并及时通报给该局公共关系部。公共关系部立即组织该局120余名网络应对员在该论坛发帖,说明事实真相、以正视听。20分钟后,论坛上支持警方的帖子成为主流,许多网友开始“声讨”发帖人,这次网络应对事件是焦作警方涉警“舆情”研判应急处置的成功案例。


2007年6月,焦作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邀请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新闻媒体以及民警家属等关注、支持公安工作的35人担任该局的网络评论员,并从公安机关内部挑选业务素质高和文字表达能力强的120余名民警,组成焦作市公安局网络应对评论员队伍,及时发现、甄别和上报涉警负面信息,发现后立即通报市局公共关系部,并及时发出正面的声音引导舆论。此外,焦作市公安局还建立新闻发布机制、公安舆情通报机制、媒体内参机制等,避免涉警负面报道见报给整个公安机关造成负面的影响。

大家知道了吧,网上正规军枪手的厉害~~之所以引用这个新闻是因为看到了一篇非常恶心的网络文章:

本来不想转这个文章,实在恶心了我一下:我自己的评论就是香港有线新闻台采访的受伤民众都远不止一个!

网友评论这篇文章:  
funkk:能所见所闻整个事件从头至尾并且语言动作神态描写细致。。。绝对有big brother的风范啊~~~~

big brother is watching u

如果我顶的话brother会散卡我吗=。=

WA人民情绪稳定,大家不要被别有用心者有机可趁口牙~~


penny1982:
李淑芬在桥磴上坐着,说:“不知道我从这里跳下去,会不会死?”其余三人以为她在开玩笑,不以为意,只是随意劝说了一下,李淑芬又说:“如果我跳下去不死的话,以后我就好好的活。”这时,陈光权与另一位女生坐下聊天,刘言涛还在桥上做起了俯卧撑。

维ta柠檬茶:就是玩真的,现实版咩?

zhanzhzh:详细到不敢相信是真的,这个笔者朋友是什么来头?什么细节都知道?

aweiawei:这篇文章的潜台词是别人都不负法律责任

莽昆仑:
满地打滚以表佩服

我华族就是牛比
从古至今,总能有把一件事描述成两样的事出现

恶心的文章原文:


以下是我一个朋友写下的文章。她是WA人,以下的这一切,都是她当时的所见所闻。她也在文里说了如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内容,她说这是她一个有责任和有良心的GZ人应该说的话。
消息很正面,还烦请豆瓣管理员仔细看完后再考虑是否需要删除。

我是WA人,而且是为数不多知道知道这件事情始末的人。包括官方的材料、以及民间的甚至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所有情况。

6 月21晚20点多,WA四中女学生李淑芬(死者)与某铝合金厂学徒刘言涛、陈光权两人相约到WA一中朋友家喝酒吃饭。23点30分,四人相约到县城的西门河边去玩。到西门桥上后,李淑芬在桥磴上坐着,说:“不知道我从这里跳下去,会不会死?”其余三人以为她在开玩笑,不以为意,只是随意劝说了一下,李淑芬又说:“如果我跳下去不死的话,以后我就好好的活。”这时,陈光权与另一位女生坐下聊天,刘言涛还在桥上做起了俯卧撑。22日凌晨0点10分左右,突然听到“扑通”一声,定睛看去,李淑芬从桥上跳了下去。刘言涛急忙也跟着跳了下去,紧跟着陈光权也跳下河去,可是等陈光权跳到河里时,河水已经把李淑芬冲得没了踪影,刘言涛也在大声呼救,情急之下,只救起了刘言涛,并报警。在半个小时后,李淑芬的尸体被WA消防队员打捞上来。

经WA法医尸检鉴定,李淑芬全身无扭打、挣扎伤痕,死前未遭受性暴力,排除了强奸杀人的可能,仅在左手臂上发现一道泥砂冲击造成的轻微外伤,致命原因是溺水窒息而死。当时就将鉴定结果以及公安裁决书交与了李淑芬的父母,其父母当场并无表示疑义。然而在其他亲属的怂恿下,于6月24日将尸体摆放在公安局门口,要求要将刘言涛、陈光权定为轮奸杀人罪,并对三人进行人身限制。因为没有事实依据,公安人员拒绝了他们的要求。据笔者从民间了解到,李家是想从这三家弄点钱,又找不到合适的借口,所以出此下策。

6月25日早10点,李淑芬幺叔(WA玉华中学教师,以下简称为李幺叔)率众家属来到公安局3楼刑侦队值班室,当日值班人员为刑侦队干警张明。张明见其到办公室,问道:“请问你有什么事?”李幺叔答道:“没事情,进来耍的不行吗?”张明说:“这是办公室,如果没事情的话请你出去。”李幺叔不同意,张明就想将其推出办公室,谁知刚一碰到他,他就满地打滚,口中大喊:“公安打人了,救命啊。”尾随其后的李妻和一位妇女,立时脱下脚上高跟鞋,冲进办公室,将张明围住痛打一顿。张明顾及自身身份,不敢还手,被当场打成轻微伤,等到闻声而来的干警才将二人拖开。后在教育局领导的陪同下,并将全部问话过程进行了摄相,李幺叔终于承认他伙同家人到公安局打人的经过。(有其亲笔签名的口供及录象为证)

6月25日下午16:30,李幺叔结束问话后,来到公安局门口,被闻讯而来的刘言涛、陈光权邀集的一伙朋友打伤。(经李幺叔和家人指证,有口供和录象为证)。住进WA县医院,诊断为轻微脑震荡。

6月28凌晨6点,李幺叔伙同其家人,将死者李淑芬的尸体摆放在WA西门河边,写上大字报,要求上中央告状,凡来看的,每人次5元钱,共募集接近两万元。后被群众劝散。

6 月28日下午,李幺叔伙同其三姐(WA三中老师,以下简称李三姐),煽动班上不明真相的学生(其中最小的才八岁),到街上举行游行示威,想借此扩大影响。殊料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份子所利用,迅速召集了近万人,准备了石头、砖头、汽油,冲到公安大楼,将停放的公安车辆全部砸烂、烧毁,并将汽油倒在公安大楼一楼,点火焚烧,抢走、烧毁办公室资料以及电脑若干,并打伤数十位值班干警,还将一位公安干警杀成重伤。然后将公安大楼1—3楼全部砸烂,后火势太大,肇事人员转向冲击武警中队,武警指导员朝天鸣了一枪,才将他们吓退。于是肇事人员从武警中队退出,趁乱攻击了WA县政府大楼,将所有车辆全部砸烂,又火烧政府大楼及政协大院,接着又将民政局旁地下停车场停放的私人车辆全部砸烂,然后蜂拥至邮电大楼,故技重施,将邮政等通讯设施破坏。

从头到尾,没有见一个公安或者武警对肇事者实施暴力镇压。


以上是这次事件的前后经过,本人亲历,愿承担法律责任,就这次事件,我想说几点个人看法:

1.据李幺叔所说,刘言涛、陈光权是公安家属,所以公安没有全面进行尸检,(后又改口为WA副县长的儿子,截止今天早晨,已经说成省公安厅长的儿子)后经黔南州公安局、贵州省公安厅鉴定,与第一次鉴定结果完全吻合,完全排除其所说徇私舞弊的可能,而且经调查了解,刘言涛、陈光权只是WA乡下农民家孩子,现在某铝合金厂做学徒,事实与其所说不相符合;
2.据李幺叔所说,死者是被轮奸并抛尸河中,经三次法医鉴定,死者生前并未遭遇性侵犯,还是处女,何来轮奸一说?何况当时有人经过,并未听到有人呼救及发现有人扭打。
3.照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说法,公安武警对群众大打出手,截止6月29日23点,医院没有收到一个被打伤的群众,只接受了三十多名被打成重伤的干警入院,以及为轻伤的一百多名干警包扎和处理伤口。大家可以在网络上看到所发照片,并没有看见有公安或武警对肇事人员镇压的场面。
4.如果只是对公安处理此事不满,为何将政府、政协、邮电等大楼一起烧毁,并砸烂地下停车场的私人车辆?
5.相信大家都有看到网络上发布的照片,照片的清晰度很高,不可能是手机能达到的效果;所取角度也很好,是在高处取景;试问,如果是突发事件,怎么可能做好这些相关工作?而且事发地点是在县城中心,怎么可能有如此多的石头和砖头?并准备好汽油和管制刀具?这一切都证明,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动。

以上是比者亲自经历并可提供证据的事实,如有反对者,请你提出你可以提供的证据进行支撑,不要道听途说,混淆视听,让别有用心者有机可趁。

http://bbs.hoopchina.com/htm_data/20/0806/373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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