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6日星期日

针对“不就是打死了一个小痞子吗?”的言论的评论

中国报道周刊上的文章:七月农夫:不就是打死了一个小痞子吗,为什么这么多人替他叫屈?

我对这篇文章的评论就是:
作者这个小痞子在哪里?我率领一帮警察去把他打死大家不要管了,作者已经说了打死痞子不用负责的!

这种文章也分享,中國报道周刊的编辑脑袋也有毛病吧?作者个sb农民不明白法律的意义在那里信口雌黄,你应该读过点书的也在这里推波助澜?

该博客作者对我的回应:

yghxx 在 10月 25th, 2008 19:09:52 回复:
言论自由就包括让痞子的文章也可以登出来,当然可以让大家看得更明白点,这是好事情。

我对该编辑的回应:
GG 在 10月 26th, 2008 05:36:25 回复:

像你这样说是不是鼓吹种族暴力,鼓吹自杀,鼓吹亵渎幼儿,鼓吹杀人封口的文章也可以刊登出来?

这种误导动摇社会基础的文章刊登出来,你本人就是在言论自由的大旗下毁灭我们的社会,毁灭我们的言论自由!

真的是一个月来看的最蠢文章!痞子由谁来认定?我认为作者就是个流氓加痞子!如果一个社会没有法律来界定行为规范,大家都因为看不惯,或者被打了下脑袋就杀人的话,这个社会不就成了野蛮人的社会?

言论自由一样是有界限的,如果作为一个编辑都不能掌握好这个界限,那么最终言论自由会走向自己的反面!

美国的言论自由也是主流的媒体都有道德底线的情况下才能自由,大家连基本的道德,基本的社会共识都没有了,言论自由本身就成为毁灭人类社会基础的坏东西了,这样,大家就会慢慢选择言论管制了!

8 评论:

匿名 说...

不知所云...

匿名 说...

不怕有人说鸟话,关键是广大群众知道那些是鸟话,那些是人话就没问题了

匿名 说...

原来这个人就是你啊,我就是叫你找到作者带上我的人。

言论自由是可以,可是这个作者分明是满嘴胡话,典型的愤青,根本不是以事实为依据在讨论。估计这编辑没看到过视频。

匿名 说...

我在那个新闻报道的评论似乎被删除不少,可见他们保障言论自由也是有选择的呢~~

匿名 说...

生这么大气。

匿名 说...

在那里留下了自家的评论:

不好意思,6个打一个,换成是我,我大概也是周围顺手拿到什么就用什么来对抗。

还有,注意,对方没有武器,看来也不想受到任何的武术训练,而警察是6个打一个,6个打一个竟然制服不了对方,到要把人家活活打死的地步,这合理吗?

更重要的是,警察该有其职业自律,没错就是职业自律,无关佩不佩枪,受不受训练的问题,而是这件事情明明可以有更好的解决方法的不是吗?那就是用法律手段,你文章所说的可能是对的,那个我无法讲什么,可是既然觉得法律有漏洞,有问题,那就该发挥人民的力量去修改法律,修正法律不是吗?而不该是自己行使自己心中的法律,来教训对方吧!要真这样,那这个世界干嘛还需要法律的存在呢?这个世界不就大乱了吗?

匿名 说...

我们家附近一个商业街去年就发生这样一件事情,小伙子比较冲动拿着个锅铲打警察,结果8个警察把小伙子一围,按住手给脑门就是一枪。

围观的群众愤慨不已,打电话叫电视台,结果电视台的一来就被警察拉走了……

匿名 说...

这太过分了!还有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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